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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3-10-25
  • 聯絡人:吳承樺
  • 資料來源:縣立華南國小

雲林縣古坑鄉華南實驗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112.08.30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13.08.30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雲林縣古坑鄉華南實驗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設雲林縣古坑鄉華南實驗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置委員9人,採任期制,任期一年,以校長為主任委員,除二處主任、教務組長、訓導組長及護理師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本校教師、職工代表、家長代表擔任,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組織及職掌:如附件(一)

三、本會設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導主任擔任之,辦理本會相關業務。

四、本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本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五、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六、本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七、本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八、本會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始得開會,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九、本會業務所需經費由學校編列相關經費支應之。

十、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十一、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雲林縣古坑鄉華南實驗國民小學

113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執掌

組別

職稱

姓名

工作要項

召集人

校長(主任委員)

陳啟政(男)

召集委員會議,督導本校平等教育之實施,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執行秘書

教導主任兼執行秘書

張渝婷(女)

1.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及統籌相關業務,承主任委員指示,辦理本會有關業務。

2.個案諮商輔導與資源轉介服務。

3.建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訴管道。

課程

教學組

教務組長(委員)

卓恩如(女)

1.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及儲訓師資。

2.教師進修課程規畫與安排。

3.研發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教法。

4.協助相關課程融入教學及學習活動。

5.性別平等教育隨機教學之實施。

6.落實每學期實施四小時以上性侵害犯罪防治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

7.適時提供有關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書籍及影片,供作教學參考。

教師代表(委員)

柯博容(女)

教師代表(委員)

方齊(男)

家長代表(委員)

劉林智(男)

性侵害防治組

訓導組長(委員)

吳承樺(男)

1.處理偶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並進行校安中心通報系統通報。

2.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3.繪製校園危險地圖,並標示危險勿入警告標誌。

4.協助生理衛生教育的推展。

護理師(委員)

劉姜蘭(女)

環境

規畫組

總務主任(委員)

賴雅芬(女)

1.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並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

2.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3.營造安全、溫馨性別平等教育環境。

4.配合學校措施並推廣於社區之中。

備註:性平會總人數9人, 男生4人 ,生5人。

      男性:女性=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