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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陳本校增訂「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增訂第三條第七項及「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設置要點」增訂第三條第三項

  • 發布單位:縣立華南國小

一、上開要點業經本校110年8月23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校務會議通過。
二、增訂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七項:若學年開始前,教師留職停薪(含兵役、侍親、育嬰、進修及借調等)、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等,未能於該學年第一學期學前復職者,則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教師於選 任後留職停薪、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則喪失委員資格,由候補委員依名次遞補。
三、增訂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三項:若學年開始前,教師留職停薪(含兵役、侍親、育嬰、進修及借調 等)、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等,未能於該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復職者,則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教師於選任後留職停薪、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則喪失委員資格,由候補委員依名次遞補。

四、詳如檔案